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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 (街道) 学区, 区直各中小学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 的重要论述,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 作的意见》,按照共青团中央、教育部、全国少工委《关于构建 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》有关要 求,建立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,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,推进 新时代少先队组织建设,团区委、区教体局、区少工委决定联合 开展 2023 年度 “红领巾奖章”二星章评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定范围和标准
( 一 ) 个人二星章
1.评定范围。年龄在 6 至 14 周岁,获得 2022 年度 “红领巾 奖章”个人一星章的全区各中小学校少先队员。
2.评定标准。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,热爱党、 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,从小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共同理想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承中华民族 传统美德,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。品德优良,学习勤奋,体魄强 健,热爱劳动。 自觉遵守队章,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规则意 识,积极参加“争做新时代好队员”“红领巾心向党”等主题实 践活动和“红领巾奖章”争章活动,有较强的少先队员光荣感和 组织归属感,在身边少先队员中有较强的表率作用,优秀事迹产 生良好影响。
(二) 集体二星章
1.评定范围。全区 2023年度获得 “红领巾奖章”集体一星 章的中小学校少先队大队、 中队。
2.评定标准。
( 1 ) 集体二星章 (大队) 。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 责主业,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要求措施实、成效好。少 先队组织健全,基础队务规范。建立学校少工委,学校党组织书 记或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,按期召开少代 会。配齐配强少先队大、中队辅导员,定期开展学习培训、工作 研讨,少先队辅导员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到位。持续开展“争做新
时代好队员”等主题实践活动,积极探索利用丰富的社会资源开 展校外实践活动、拓展校外实践阵地。常态化规范开展每周 1 课 时少先队活动,实践性、社会性较强,队员自主性锻炼充分。全 面开展“红领巾奖章”争章工作,实行分批入队,落实推优入团 相关规定。
( 2 ) 集体二星章 ( 中队) 。 中队组织作用发挥好,凝聚力 强。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,主动传承红 色基因。少先队组织健全,基础队务规范。少先队阵地建设好, 少先队文化气息浓厚。规范开展每周 1 课时少先队活动。主动构 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,“红领巾奖章”争章工作开展有序。少 先队辅导员政治素质过硬、热爱少先队工作。少先队员自主性作 用发挥充分,具有较强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。
三、评定名额 1.根据《 “红领巾奖章”实施办法》有关要求,结合我区实
际,拟评定 “红领巾奖章”个人二星章 110 个、 “红领巾奖章” 集体二星章 26 个 (其中,大队 10 个、 中队 16 个) 。各学校按 照候选人 (集体) 分配名额等额推荐。
2.各学校推荐的少先队员候选人中,需有农村少先队员、革 命老区少先队员、残疾少年儿童、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 子女中的优秀少先队员代表,总量不得少于少先队员候选人名额 分配数量的 30%;少先队员候选人应兼顾性别、民族、城市和农 村比例。
3.近三年内获得过区级及以上优秀少先队员、优秀少先队集 体的个人和集体不再参与本年度 “红领巾奖章”二星章评定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 高度重视,广泛发动。 “红领巾奖章”二星章争章活动 是构建少先队员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的重要举措,各级各单位要 从培养少年儿童朴素政治情感和共产主义道德,教育引导少先队 员始终听党话、跟党走的政治高度,认识这项工作,并广泛发动 少先队员、少先队集体积极参与,认真组织推荐。
2. 实事求是,严格把关。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评章活动 要求,规范推荐程序,坚持民主参与,实事求是,严格考察,逐 级审核上报。要规范开展“红领巾奖章”一星章评章工作,要树 立正确的价值导向,坚决杜绝“人情章”“关系章”,严禁弄虚 作假,杜绝指派指定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杜绝出现不良社会影 响。
3.加强宣传,扩大影响。要充分发挥榜样引领积极作用, 要注重活动覆盖面,避免过于集中,利用新媒体手段进行广泛宣 传,教育引导广大少先队员、少先队集体学习榜样,锐意进取, 展现我区少先队组织的良好精神风貌。
五、推报材料
1. 推荐汇总表 ( 由学区或学校汇总填报) ;
2. 申报登记表;
3. 事迹材料 ( 1500 字以内,事迹真实简练,材料由所在学
校审核盖章) ;
4. 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 (学校盖章确认) ; 5. “红领巾奖章”评选等照片资料;
以上个人 (集体) 二星章申报材料中,2—5 项文字材料和 证明材料按顺序排列,统一用 A4 纸打印 ( 或复印 ) ,左侧竖 线装订, 一式 1 份, 同时上报扫描电子版。严禁对申报材料 进行过度包装 ,禁止使用铜版纸等贵重纸张。荣誉称号、“红 领巾奖章”评选材料复印件须有推荐单位盖章确认。
联系电话:0543— 3336531
联 系 人:王诗洁
电子信箱:bctqw@126.com
地址:滨城区黄河十六路创业大厦 619 室
附件: “红领巾奖章”个人二星章申报登记表
共青团滨城区委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滨城区少工委
2023 年 4 月 16 日
附件 1
“红领巾奖章”个人二星章申报登记表
学校
姓名 | 性别 |
1 寸彩色 免冠照片 | ||
出生年月 | 民族 | |||
学校名称 | ||||
中队名称 | ||||
是否是农村少先队员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或特殊困难少年儿童 ( ) | ||||
主 要 事 迹 简 介 |
(500 字内) |
获得 奖励 情况 | |||
本 人 签 名 |
签名: 年 月 日 |
监 护 人 签 名 |
以上填报内容属实,如 有虚假,愿意承担相关责任。 签名: 年 月 日 |
所在 学校 意见 |
(盖 章 ) 年 月 日 | ||
所在学 区意见 |
(盖 章 ) 年 月 日 |
注:如是农村少先队员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或特殊困难少年儿童,请在括号内划“V”。 此表正反面打印 ,一式 1 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