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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,属于重点要害部位,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,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点。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,根据教育部、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,特制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:
一、学生在宿舍内必须遵纪守法。
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爱护宿舍公共设施,维护宿舍正常秩序,创造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。
二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。
按时熄灯就寝,熄灯后禁止大声说话、打球、放音响、洗漱、弹奏乐器、乱窜寝室、打闹等。上课和晚自习时间,学生不得在宿舍逗留。
三、不违章使用电器、不私拉电线、电线不饶床、床上无插排、不使用蜡烛。
四、保管好贵重物品。
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,本人必须妥善保管并随身携带。不得乱丢乱扔,现金必须存入银行。发现被盗时,要保护好现场,立即报告系学生科及保卫部门处理。
五、宿舍无人时,必须关窗锁门。
严禁踢门翻窗;无人要锁门、人走要熄灯,不许随便更换锁,寝室钥匙不得转借他人。不得在宿舍举办舞会和不健康的活动。
六、严禁使用违禁物品。
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、热得快等电器和酒精炉、煤气炉等明火用具;严禁私自接电线、改装电路,安装插座、灯头;不得将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危险品带入楼内。
七、禁止携带管危险品进入学生宿舍。
严禁携带和藏匿刀、剪刀、木棍、铁棒、钳、锤、锯等工具到宿舍。学生携带的管制刀具要按规定主动上交。
八、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,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。
除法定节假日外,不得在外面住宿,晚间外出须要请假,寒暑假期间,未经同意,不得在宿舍留宿。
九、保持走廊、楼梯和消防通道的通畅,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。